彭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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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亚非的个人简介

彭亚非,男,湖南岳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履历

1989年7月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中国国家教委《高校社会科学》(现《高校理论战线》)杂志编辑。

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北京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

1997年8月,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理论室从事专业研究工作至今。

研究领域

中国美学史、中国古代文论与文学理论

学术论著

《中国传统俗文学思想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

《论语析义》,河北人民出版社,2017年。

《中国正统文学观念》,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论语〉选评》,香港三联书店繁体版、岳麓书社简体版,2006年。

《华夏审美风尚史》第二卷《郁郁乎文》,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

《先秦审美观念研究》,语文出版社,1996年。

《读图时代》(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

2001年,包括《郁郁乎文》在内的《华夏审美风尚史》获第五届国家图书奖。2002年,该书获第四届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追加奖。

论文《图像社会与文学的未来》、专著《中国正统文学观念》分别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优秀学术成果奖。

代表著作

内容简介

《中国正统文学观念》以中国正统文学观念的文化还原为基本的学术阐释理念,将种种文学观念纳入中国古代占统治地位的主导性文化话语系统之中,使其自身的理论涵义与内在的文化逻辑真实可信地呈现出来。因此,《中国正统文学观念》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解读中国传统文学意识的新视角――一个从整体文化特性上去解读中国古代文学意识的视角,从而使中国正统文学观念作为一个自成一体的理论体系,不仅展现出为西方和现代文学理念所忽略的许多独特理论义域.而且依然可以作为解释现当代文学经验与文学现象的一种理论资源。因为在本质上,《中国正统文学观念》不仅是对中国文学问题的思考与解答,而且也是对更具普遍性的中国文化问题的思考与解答。

书籍导言

中国文学话语的理论形态问题

英国文学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在他的《文学原理引论》中写道:“在十八世纪的英国,文学的概念并非像今天这样常常局限于u2018创造性的u2019或u2018想象性的u2019写作,而是表示社会上有价值的写作的总和:哲学、历史、杂文、书信以及诗歌等等。”[①]相比较之下,中国古代的情况要更为复杂一些。因为在中国古代,被称之为文学的对象,虽然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说是“社会上有价值的写作的总和”,但事实上它所覆盖的范围还要远超过这样的定义所可能包含的文本,而且一直在不同的义域中游移变动。甚至在同一篇文本中,它就可以既是本体之道的外现或存在方式,同时又可以是微不足道的文人末技。有时候,文学范域带来的这种困惑很容易使我们对德里达先生的怀疑产生共鸣。德里达先生说:“我不知道,文学是否仅仅是一般文本性的一个例子、一种效应或范域。”[②]在大多数情况下,中国古代所谓文学看起来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

不难想象这种情况对于中国古人思考文学的相关问题时产生的复杂影响。而当我们试图对古人的这些思考进行系统研究的时候,这种界域的困惑也容易使我们难以把握正确的方向。有一个方便的办法,那就是用现代的专业文学范域去规范、去约定古代的研究对象,凡是能纳入这一狭窄范域的文学活动,以及对这类活动进行的相关思考和言说,也就是我们的研究范围。而且,这样也就可以应用现代既定的文学理论研究模式去归纳和解读这一范围内的材料,并得出符合现代文学理念的种种结论。许多相关研究也正是这样做的。

但是,这种情况正是我们想避免的。中国古代并不存在只局限于现代文学定义范域之内的所谓文学理论或文学思想,而且相关的思考和批评大多既不具有这样的理论系统性,又不能为这样的范域所局限。中国古代的所谓文学思考与文学智慧,事实上只是滋生于、形成于中国文化所特有的文学义域之上,并且以这一文化所特有的话语方式和存在形态表达出来。因此,为了与难以摆脱现代定义色彩的文学理论或文学思想的研究义域有所区别,我决定用相对宽泛、相对不确定的“文学观念”一词来指谓中国文学意识的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这是有必要事先说明的。

也就是说,使用文学观念一词,与它作为一个特有的人文意识系统的形成方式与存在方式是有直接关系的。中国古代的文学意识往往并不具有完整的理论形态,也不以严谨的思辩性见长,而且它们大都只是些散布于中国古人的种种文本材料中的经验之谈、一得之见、相关印象、随机言说……这一点似乎已成共识。但是它们却与中国古人的所有文学行为及文学文化紧密相联,息息相通。所以,将所有这些看起来零乱不堪而实际上又自成体系的文学见解笼统概括为文学观念,我想也是比较合适的。

中国古代文学意识的另一个特点是概念涵义的不严谨不同一,有时同一个概念,其所指几乎无所不包。这一点,虽然实质上是由所指对象自身的不确定性和非限定性所决定的,但它确实也与中国文化特有的智慧形态和思维方式分不开。这种中国文化特有的智慧形态和思维方式,刘若愚先生称之为“不是分析的而是直觉的”[③]。虽然说得不错,但更准确地说,则应该说是意识性而非思辩性的。而且,它的非分析性还与话语形式的文构性特征紧密相关。(这一点我们将在后文的相关研究中论及。)所以,它的表达,往往也就只能说是观念性的,而非理论性的或思辩性的。

应该说,西学东渐之前,中国并无西方文化意义上的所谓文学概念,但是现在我们已经不可能拒绝这样的文学概念,它已经是中国现代文化理念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当我们考察中国古代的所谓文学观念时,我们也不得不运用文学这一概念来予以指称。但是在实际的研究中,我们却有必要在理解的层次上有意识地区分这一概念的两个不同的理念背景,并且根据上下文和具体语境来辨别其所指更符合哪一个概念涵义。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知道,在中国本土的文学意识中,哪些是中国特有的文学范畴中所适用的理念,哪些是现代文学理念中的一般性内容,哪些是现代文学理论中所不具有(甚至是不可能具有)的,或现代文学理论有所忽视、但是对于我们今天重新认识文学的本质和意义具有全新的启发作用和填补空白作用的观念性内容。

因此,我们的研究必须从中国文学概念的初始义开始,而要真正理解中国的初始文学概念所蕴含的意义内涵,则必须首先辨析清楚“文”这一概念在中国文化中所具有的人文涵义和人文本质。因为所谓文学,在中国古代一般总是简称为文,它的概念涵义和人文性质,与更为广义、更为本体性的文,总是相融相通的――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是由文的一般本质来规定、来说明的。说到底,是文而不是文学这一概念奠定了中国文学观念最坚实的基石。因此,整个观念系统的建构实际上必须从文开始,这是我们整个研究的逻辑出发点。然后,文学或者文学观念的定义则是本土性的、历史性的,它的内涵与外延自然也就包括了它涉及到的一切范围。对它的研究,不能只是在现代文学理论所给定的几个关系要素的互动中进行,而必须关系到中国文学在自己的存在史与活动史中本身所具备的种种必要成份,必须关系到中国文化自身的不同话语系统对文学话语的不同影响和作用。

这样的考虑是希望这项研究具有明确的本土化意识与目标。这甚至与是否愿意套用任何现成的理论模式无关,而只是希望以现代的话语方式还原中国文学观念资源的本来面目,使它作为一个自成一体的中国文学观念体系,不仅可以解释中国传统的文学经验与文学现象,而且依然可以作为解释中国现当代的文学经验与文学现象的一种理论资源。毕竟,一种概念系统或理论模式对与其相应的现象与实践活动的描述与解释能力,才能体现出这一概念系统或理论模式所具备的真实学术价值。而中国文学观念体系的本土性意义在于,它不仅是对中国文学问题的思考与解答,而且也是对中国文化的相关问题的思考与解答。

因此,研究的着眼点将落在中国文化中所固有的文学精神与文学意识的发掘上,而不是按照既定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模式罗列和铺述相关材料。我不能指望自己在资料的收集与征引上有什么突出的、全新的发现,虽然也许基于我自己的认识,我会注意到一些为其他学者所忽视的东西。但我更重视的是在已经为人所熟知的材料上看见其他学者所没有意识到的意义。我希望这样做的结果,能使中国文学观念自身的理论涵义与内在的逻辑结构真实可信地呈现出来。

可以说,这一研究的基本方法就是文化还原。不是仅仅还原观念的话语涵义,而是要还原到观念的文化本性和人文特性上去,还原到观念的哲思文化和智慧形态上去,还原到观念的具体操作和经验意识中去――当然也包括将这一观念体系中的关键用词和关键命题还原到这种表述的文化事实及原生态的人文意识体系之中去,并在这一基础上使其重新展现为现代理论话语的形态。这一方法可以叫做中国文化研究方法,因为这一方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其中的任何一种文学话语,实际上都不过是中国文化某一话语系统的文学言说。每一种文学观念内涵,都是中国文化中某种独特人文内涵的文学表达。比如说,中国古人所强调的文学的政教本性与政治功用性,并非如许多人所简单理解的那样,是一个一般性的文学的政治工具问题或社会作用问题,而是中国正统文治文化的人文本性与人文建制问题。所以,这一研究方法试图实现的目的,不是让中国文学观念在现代文学理念的性质与意义上得到解释,而是让它在中国文化的性质和意义上得到解释。这也许还做不到成为中国文化与文明研究的一个具体案例,但它应该可以提供一个解读中国传统文学意识的新视角――一个从整体文化特性上去解读中国古代文学意识的视角,虽然它依然是一个当代的、思辩性的中国文化视角。

中国文学的文化还原使我们认识到,中国正统文学的人文范域实际上涵盖了、统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个主干系统。同时,它也分别归属于、内在于这三个子系统,并由这三个子系统决定着、给定着它在整个中国文化系统中的人文性质与人文地位。这三个文化子系统,一是以先秦文学经典为最高信仰资源的政教意识形态系统,一是服膺于这一政教信仰、并以文治理想为根本人文信念的政治文化与政治体制系统,一是以这些文学经典的文本形态为基本范式的文言文化系统,即秉持着文言至上理念的统治性文化系统。因此,中国正统文学观念的人文内涵、人文本性与人文追求,也必然表现为这三个文化系统的人文规约、人文表达与人文言说。另一方面,更为全面的中国传统文学及其观念生成,也在更大的传统文化范域内为其他的文化子系统所影响所决定,其中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哲学文化和不断由边缘走向中心、由下层走向主流的民俗文化,它们使中国传统文学及其观念得以超越中国正统文化或曰权力文化的人文制约,而在更为广阔的文化空间呈现出其独特的文化涵蕴。可以说,我们的研究正是在这样的文学意识中和文化话语中展开、建构起来的。

因此,全书第一部分主要研究在中国传统文化系统中,正统文学作为普遍的文治政教话语,所形成的特有的文化统治性文学理念。文治文化是中国古代的统治文化及主导性文化,包括文化统治、文官政治、政教意识形态信仰等等。而文学以文学经典的人文神圣性为依托,成为以文治政文化和政教意识形态文化的表征与运作。它不仅是文治文化的政治建制,是政治控制的权力与方式,而且是国家意识形态,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道义、统治与威权之所在。――它就是这两种统治权力的话语方式,表达着、代言着文治文化的社会理想、政治理想和文化理想。文学的繁盛被认为是这种理想最为典型的实现方式和现实隐喻之一。这样一种文学文化,形成了中国文学观念中的精英文化、高等文化、权力文化和权力话语意识,并建立起统治文化的文言中心主义的文学理念。

文言中心主义的统治文化保证了文言写作或曰文言文学的高贵性与尊显地位。书中第二部分是关于文言美文写作的文学观念研究。文言美文写作被中国古人看作是所谓辞章之学,它的核心理念是:文学是一门显示文化精英才智的、以文字和文言构形、示意、成美的艺术。这里涉及到文言文化的超言说性和超思维性问题,涉及到文言写作的美饰与文构本性的问题,当然也涉及到中国正统文学出现功能分化之后的文学审美问题。其中文言与言说、示意性与思维性之间的距离与张力,文言文化上的优越感、高贵感与美文的价值困惑、本质追问,构成了这一观念系统中长期的内部紧张与意义焦虑,同时也形成了中国文学中独特的文言美意识。

第三部分可说是中国文学观念中的诗意学。这种超言说性超所指性的独特的诗意追问意识,有正统文治文化中的人本主义因素的依托,同时主要还是有着中国古代哲学文化中的“象”意识背景和对形上内涵的终极追问背景。这一追问的核心概念是“意”,同时它也涉及到中国哲学文化中本体论的“无”的层面,涉及到中国智性文化中特有的“意知”思维方式问题。落实到诗意学上,则是通过诗句诗情诗象的审美,对不可言说的诗意内涵的无穷追问。中国哲学意识总是更关注对象的整体性存在状态,而不是对象的抽象存在状态。就是说,它更关注的总是意识对象的“有、无”两个层面的总和,总是意识对象有限实涵与无限虚涵的统一体,而不是可以以思维来清晰把握的、可以以言说来明确表述的“有”的层面。因此,它往往更关注“道”而不是“理”,更关注意识而不是思维,更关注心理性的内涵而不是逻辑性的内涵,更关注容纳了和呈示了不可言说性内涵的言说方式而不是言说本身……因此,它所关注的所谓言意关系问题有着特定的文化涵义。简言之就是,人的意识内涵比思想丰富,思想内涵比语言丰富,而文学化、诗性化、审美化后的文构之言所呈现的诗意,则比可能的意识内涵还要丰富,因为它是有所指而能指性的、明晰而非边际性的、有限而趋向于、绵延于无限的,而这正是中国古代文学家和诗人们所力图追求的写作目标。

另外,最后一章研究了正统文学理念中的娱乐性、游艺性审美文学观念。这些文学观念在正统文学体制内虽然一般而言并非主流性文学话语,但是对于中国古代正统文学的历史命运及美学形态,有时却是更为重要的一种说明。同时,在文人士大夫的文学化生存层面,文学作为非常个人化的心理消遣方式和普适性的文化生存方式,这些文学观念也显示了文学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人生中和生活中的“嵌入”程度,而且在更为非定义化的理念上,使我们想到罗兰?巴尔特的这句话:“文学也能表示某种不同于其内容和其个别化形式的东西,这就是文学自身的界域。”[④]

如何做到既保持中国文学观念固有的本土性、原生态和相对于西方理论模式的异质性与另类性,同时又能使零散的中国文学观念资料呈现出它内在的逻辑性和体系性,从而获得一个相对现代的理论形态,这是一个颇具两难性的挑战。一般来说,资料的选择总是与研究的方法相关的。本书试图提供的是一份具有理论思辩性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文本,所以归纳和演绎并重。另外,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在表达上偏于印象性的描述和示意性的言说,而缺乏思辩性的分析、界定与逻辑演绎,但是就其所依存的文化结构性来说,整个观念系统的构成是有着内部的逻辑关联与辩证演绎的。这样的理论性质因为中国古代理性思维的示意性和表达方式的文构性而很难自行显现出来,而且其内在的逻辑性往往也是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才得以逐渐展示出来,因此我希望这项研究工作能显露出这些被遮蔽于历史大幕后面的思维性因素,通过有序的链接而使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能以既本色又自成一体的面目呈现于世人之前。

这里所表述的逻辑观念,多少还是有些受黑格尔的影响。这就是说,我们相信一个真实的人文理念一旦在一种文化体系中形成,它就将按照辩证逻辑的规律在历史的运动中逐渐呈现出自己的全部内涵构成和逻辑可能性,并在这种历史运动中建构起联接和沟通自己全部概念因素的内在逻辑,最终在不断的充实、演化、扬弃和新生中完成自己的文化表达。这就是说,一个真实的人文理念一旦产生,不论它出现后是否得到了充分理性的认识和逻辑表述,它都将在整个文化史中拥有自己完整的自我实现的历史和逻辑展开的过程。由于太多其他因素的干扰和遮蔽,这个历史和过程很可能淹没于整个文化史中隐而不现,但并非不存在,而且也不是无法认知和予以理论再现的。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中国文学观念都可在先秦时期的思想资源中找到相应的源头,并且大体上贯穿了整个古代历史。因此,就观念的产生与形成来看,我非常重视其文化基因、原生形态和观念的初始含义。这些最早的观念因素往往是决定性的。它有时候从一开始就确定了历史的和逻辑的发展向度。就是说,一种观念体系之所以能够在一个文化系统中最终形成,是因为从一开始,当一个特定的文化形态出现和生成的时候,这个观念体系作为一个文化基因就已经内含于其中了,这个观念体系实际上不过是这一文化基因不断生长、发育、演变和定型的结果。文化的历史决定了这一文化基因的演化方式和完成形态,这一文化基因同样也以自己的方式影响着文化史,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自己演化的方式和人文建构的可能性。

因此,本书研究写作的本意,是要使中国古代原生态的文学观念按其本义表述为现代理论形态。这看起来是一个颇为矛盾的想法:既然是本土原生态的、具有本义性的古代文学观念,它又如何同时可以是具有现代理论形态的表达呢?这需要说明一下所谓的原生态、本义性的中国文学观念是什么意思。我的基本观点是:中国古代一以贯之对自己的文学活动进行描述与评说的种种观念和用语,既然在现有的西方理论形态或现代理论形态中找不到相应的或完全对等的概念,那它一定是因为这些观念和用语揭示了中国古代文学活动和文学经验的独特性,并因而揭示了不曾为西方或现代文学理论形态所察觉、所认识到的某种文学本质和文学属性,因此,我们有必要让这些文学意识的原意呈现出它本来具有的理论内涵,而无须将它们纳入现在种种既有的文学理论的阐释之中去。这就是所谓本土原生态的本义性。同时另一方面,我也不认为这些看似不具理论形态的、有时显得相当模糊的文辞表述依然只能用古代类比性的、意知性的思维方式去“意会”。我的观点是,它既然是表达和解说了一种具有数千年历史并完全自洽的文学经验,那么它就应该具有人类文学本体论上的一般的理论普适性。如果它不能为西方或现代理论所阐释所包容,那只是因为西方或现代的文学实践及相应的理论模式正好在它的文学经验之外。它的充实之处,正好是西方或现代文学理念所没能涵盖的空白。这正如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术语不能适应和满足对西方或现代文学经验的解说一样。我们既不能因为西方或现代文学理论不足以涵盖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就说西方或现代的文学理论不具有人类文学的普适性;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不能在西方或现代文学理论中找到对应的术语,就否定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相对于全人类文学活动所具有的理论普适性。它们代表了人类文学活动的不同文学现象,揭示了人类文学的不同本质与属性,因而从不同的部分、维度和层面成为可以为人类的文学意识所共享的、对人类文学活动的普遍性认知。这种就其观念本义进行的具有普遍性的理论表述,就是我所谓的表述为现代理论形态。

总而言之,本书无意去寻找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中能够为西方或现代文学理论所阐释从而所具有的文学认识上的一般性质,恰恰相反,本书更为关注的,正是中国文学观念中不能为西方或现代理论所包含、所阐释的种种观念内涵和文学理念――有些则是基于其文化意识上的独特性而成为西方或现代文学理论上的盲点――以及它们所具有的普遍理论价值和理论意义。话说回来,有些文学理论问题本身就是世界性的,或者说是西方或现代文学理论研究也必须面对的,只是基于中国文学活动的事实与经验,这个问题的生成与视角往往会具有中国本土的特殊性,并且是以中国特有的文学思考方式所给出的解释与回答。

注释:

[①] 《文学原理引论》第21页,(英)特里?伊格尔顿著,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外国文艺理论研究资料丛书编辑委员会编,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

[②] 《文学行动》第37页,(法)雅克?德里达著,赵兴国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③] 《中国的文学理论》第9页,(美)刘若愚著,田守真、饶曙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④] 《写作的零度》,《符号学原理》第64页,(法)罗兰?巴尔特著,李幼蒸译,三联书店,1988。

图书目录

导言中国文学话语的理论形态问题

第一章“文”之初始义及元涵义

第一节初始之文与文之本义

第二节本体之文

第三节章采之文

第四节人文之文

第五节文字之文

第二章文治文化之“文”

第一节以文为治的制度建构

第二节政治理念以文为示

第三节以文为德为才

第四节文作为政治的表征和文明理想

第五节文治之文的两个基本特性

第三章文治文学理念

第一节文学之义

元文学之义

文学的广义与狭义问题

第二节文学范畴的政治建制性

第三节正统文学的政治叙事性理念

第四节文学乃人文之光、世运之征

第五节文学就是权力文化和权力话语

第六节文学是文治政治的运作和运行方式

以文学治政的文化与理念

文治文学理念对文学功能分化的结构性制约

从治政文学观到政用文学观的转化

第七节文学是统治阶层的必备才学与才艺

文治文化与文治体制对文学人才的依赖

文学才华成为文人士大夫的价值自证

文学为市官之学

第四章斯文为道

第一节文道一体论

圣人立言传道为文学之本

文学经典的政教圣经性质

中国政教文化的文学术业性质

第二节文学为政教德化之业

政教文学的意识形态教化建制

文学的意识形态叙事理念与情结

第三节士人意识与道义文学观

第四节政教文学理念中的文学性规约与困惑

政教文学的文学性及文学追求

政教文学的观念困惑

文治政教文学观念中的本体论依据与人本主义因素

第五章文言才艺文学观

第一节文言论

文言中心主义与文学的上等文化性质

文字之言与文学之言

文言之艺

文言写作的示意性问题

第二节美丽文章

文学的功能分化与审美性追求

文学才艺关与文章工艺美意识

虚丽的困惑

第三节文辞的艺术

第四节文构之美

视觉性构形为主导的文构美追求

听觉性文构之美的追求

第五节文学技艺论

文言写作的技艺本性

诗文技艺论

超技艺性追求的诗文技艺论

第六章文体审美论

第一节文体之美

第二节形态之美

第三节格调意趣之美

文体形态美感的人文昭示性与隐喻性

喻示文士人格的文体美感形态理念

文体形态关感的趣味、诗意意识

文构性写作中的叙事性与示意性追问

第七章作者本位文学观念

第一节气之所充、文之所美

第二节言为心声、文如其人

主体性叙事理念

文学写作的主体性条件与主体性标准

第八章情动于中而形于诗

第一节从心忧而歌到妙发怀灵

对诗性之情的直觉及风情传统

言志说的情本性与骚情传统

对诗性之情的本质追问及人本性拓展

第二节诗以言情与诗以示情

诗情性质与诗言方式

诗情的诗性价值与诗意性

第九章一切景语皆情语

第一节象的显现本质与物象审美

第二节从感物而动到超以象外

第三节诗意之境

第十章言有尽而意无穷

第一节诗意审美论

对形上诗意的追问

诗意的意知与意会

第二节诗性内涵的言说与呈示

第十一章娱乐与游艺的文学理念

第一节作为“阅玩之具”的文学

娱乐性、玩好性的文学审美意识

对审美文学的轻贱与否定观念

第二节游于艺的文学传统与文学理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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