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法(1923―1980)的个人简介
汤家法(1923―1980)男,安徽省和县南义乡人。6岁帮地主放牛,15岁当长工,16岁就担任了中共地下党交通员。基本内容
汤家法(1923―1980)男,安徽省和县南义乡人。6岁帮地主放牛,15岁当长工,16岁就担任了中共地下党交通员。民国30年(1941年)6月入党,次年8月,参加新四军。参军的第二天就参加了对日作战。同年冬,他带领一个班在掩护大部队撤退时,与数百名日军遭遇,战斗激烈,全班仅剩三人,身上均已负伤,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与日军展开肉博战,直到完成任务才跳水突围。在一次爆破日寇碉堡时,他身负重伤,失去了一支胳膊。伤愈后,重返部队,担任连队党支部书记。后随部队北上山东,参加解放战争,曾多次立下战功。1949年10月,转业至肥东县公安局任股长,1951年任副局长,1953年任局长。镇压反革命时,他亲自带领公安部队围歼匪特。他对每件重大案件都做到认真负责,在审理盛方才杀人案中,深入调查,弄清情况,使一个原判为死刑的人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 。1954年春,他调到全椒县任县委委员、公安局长,第二年任书记处书记。这期间,他以身作则,长期扎根农村。一次发洪水,汤家法带领一班人员奔赴抗洪前线,但自家却被洪水淹没,家属及子女在邻里帮助下才得以转移到安全地带。他关心人民疾苦,喜欢同广大农民交朋友,深受群众爱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领导干部纷纷被打倒,很多同志劝他到农村去,以保人身安全,有的农民群众也要接他到农村去避避造反派锋芒。但他认为县委其他领导都被打倒,仅他一人尚未受到明显冲击,自己又代理县长之责,不能使生产和工作受到损失,于是婉言谢绝,继续领导全县人民战斗在生产第一线,直至被造反派关进“牢房”。从1975年3月起,汤家法担任了定远县革委会主任。他从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出发,勇敢地抵制和排除极左路线的干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浮夸吹嘘,保护了一批干部和群众,因此受到压制并一度被排挤出定远县。粉碎“四人帮”以后,汤家法又于1977年10月调回定远县任革委会主任。他言传身教带领干部群众勤勤恳恳地做好党的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一次办公室的同志见他家后门的路下雨后泥泞难走,便为其铺了一条煤碴路,其中放了一些水泥,他从外地开会回来发现后,严厉批评家属,并规定今后家中没有他的同意不准维修房屋。汤家法十分注意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工作中困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在病重卧床不起的情况下,他还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两条腿移上吉普车,到池河、藕塘等地水利工地检查工作。他患病期间受到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热情关怀。病情恶化后,他向组织上请求,后事从简。1980年10月13日57分,这位深受全县人民敬爱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在定远县医院逝世,终年57岁。逝后,友人写了七律一首追祭道:“君去天堂几冬春?曲阳父老忆忠魂,硝烟滚滚抗倭寇,江河滔滔逐敌兵;胸怀坦荡堪表率,身残志笃迪后人,鞠躬尽瘁心无愧,虽死犹生流芳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