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觉民的个人简介
覃觉民,(1903~1961),原名覃启拔,壮族,广西来宾三五乡军屯村人。人物介绍
小学时因参加反对地方劣绅的学潮被开除学籍。青年时代从军。1926年,覃觉民在国民党柳庆党训班受训结束后,被派往 天河县(今罗城县)做农民运动工作,后在国民党清党时被捕入狱。1939年7~11月间,他在投奔延安寻求革命途中,在桂林被当局拘禁。1944年广西被日军侵陷,覃觉民在家乡组织抗日游击队,袭击日军,捕杀汉奸。1949年,刻印《退出国民党,追随共产党声明》,分送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各乡公所,张贴各圩镇,还发表了给来(宾) 迁(江) 象(县)武(宣)四县联防指挥部指挥官蒙志仁的公开信。1949年6月,覃觉民被任命为粤挂边区来宾县人民解放同志会会长。10月,任粤桂边纵队第八支队来宾独立大队队长。1950年1月,覃觉民任来宾县人民政府建设科长,次年6月,调 柳州专署建设科。1952年3月在 融安县从事土改工作时,被以“包庇罪”判刑,送农场劳动改造3年,刑满留场就业。1958年12月,又被以“煽动破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961年在 横县 马岭农场病故。1985年司法部门对其案件进行复查,认为原判纯属错定,予以撤销,宣告无罪。
后世
中共 柳州地委于1986年10月作出决定,给予覃觉民平反昭雪,恢复其政治名誉。并对其家属给予抚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