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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彭宇案)

时间:2024-01-14 13:52:57 编辑:小简

彭宇(彭宇案)的个人简介

彭宇,男,江苏南京争议诉讼案《彭宇案》的主人公。

《彭宇案》是2006年11月20日发生于中国江苏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人物事件

案件经过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和解撤诉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事实真相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所获奖励

2012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好人网首届“搀扶老人奖”评选结果正式揭晓。彭宇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委屈奖,奖金5000元。对“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颁发特别奖奖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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