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刚夫的个人简介
宋刚夫(宋志芬),男,1925年出生,蓬莱宋家村人。1938年2月,中共蓬莱县委发动抗日武装起义时,宋刚夫还在校学习,在进步教师的教育引导下,宋刚夫抗日救国的觉悟一天天提高,同年5月,宋刚夫离开学校参加了“三军二路”小年队。
烈士生平
宋刚夫,男,原名宋志芬,1925年出生,蓬莱宋家村人。1938年2月,中共蓬莱县委发动抗日武装起义时,宋刚夫还在校学习,在进步教师的教育引导下,宋刚夫抗日救国的觉悟一天天提高,同年5月,宋刚夫离开学校参加了“三军二路”小年队。不久,我“三军”总部少先队与“二路”少年队汇合组成少年抗日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宋刚夫任少先队小队长,并随由东海西进的“三军”总部活动在黄县、掖县一带。宋刚夫为人刚正、稳重,和伙伴们一起站岗放哨,搞化装宣传,演街头活报剧,学习政治、文化和军事等知识。他们积极到驻地周围村庄,向村里的少年儿童宣讲抗日救国道理,教唱“大刀进行曲”、“游击队歌”等抗战歌曲,帮助村里建立儿童团组织。随着形势的发展,宋刚夫还根据上级指示积极参与栖霞、掖县等地减租减息等工作,并作出了很大的成绩。
1939年冬,胶东区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精神,“三军”总部少先队大批骨干被抽调到各地、县担任儿童团领导工作,宋刚夫被派回蓬莱担任县儿童团团长。回到家乡后,在中共蓬莱县委的领导下,宋刚夫加强了抗日根据地的儿童团工作,同时深入游记区开展地下活动,建立儿童团组织,发动对敌斗争,组织儿童站岗放哨、抢救护送伤员、传递情报、拥军优属、支援前线,使全县的儿童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1941年8月,县委派三个工作组分赴各区征收公粮,宋刚夫和许维卿一起到六区执行任务,当完成任务返回县里经过小白家村时,遭到大辛店日伪军的埋伏,二人被捕。面对凶残的敌人,宋刚夫毫不畏惧,敌人看宋刚夫年龄小,企图用花言巧语诱其投降。敌人问:“你小小年纪,为什么要跟着八路干?你说不抗日就放了你。”宋刚夫横眉冷对敌人,坚定地答道:“日本鬼子侵略中国,我是中国人,八路军是抗日的队伍,我跟共产党、八路军干,就是要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去,打到那些汉奸走狗卖国贼。”敌人恼羞成怒嚎叫道:“杀了你这个小八路。”宋刚夫毫不畏惧地说:“你们见天杀了我,十几年后我还是一个小八路。”凶残的敌人放出了狼狗,宋刚夫被咬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第二天夜间,宋刚夫和许维卿被敌人枪杀在大辛店西河。临刑前,宋刚夫、许维卿不断高呼:“打到日本帝国主义”、“打到汉奸走狗卖国贼”、“中国共产党万岁”等口号,此时,宋刚夫年仅16岁。
宋刚夫牺牲后,蓬莱县为在西戴家村为宋刚夫举行追悼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