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宝珍的个人简介
胡宝珍,女,福建尤溪人(福建顺昌出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 现任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法学学科带头人。人物履历
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6年到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挂职副局长锻炼,为期一年。
1999年7月评聘为副教授。
2003年9月到北京大学做访问学者,为期一年。
2000年起担任法学部主任,
2004年任法律系主任。
2007年9月评聘为教授。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胡宝珍拟任福建警察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社会兼职
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福建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福建警察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业绩荣誉
2008年全国“三八红旗手”,福建省第四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主编、副主编教材6部。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